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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學術的角度來看"潛能", 還蠻有趣的...
至於我自己, 長期以來我待過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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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學術的角度來看"潛能", 還蠻有趣的...
至於我自己, 長期以來我待過的幾家公司, 都是文章裡所提到的"功能論", 也就是"一定期間內有機會升遷到下一個職位上的人".
為什麼會這樣定義呢? 很有可能只是基於方便, 也就是說, HR只需要請各單位主管提名"未來三年內有機會升遷到下一個位子上的人", 再把這些名單收集起來, 和過去的績效去組成矩陣, 就解決了.
名單是單位主管提的, 爭議自然比較少. 要不然HR真的去研究高潛能的人才應該具備什麼樣的特質, 並且用那些特質來遴選企業裡的高潛力人才, 結果單位主管喜歡的人統統都不在榜上, 那就麻煩大了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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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跨國公司的人力資源主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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